人权政策

人权承诺与政策

本公司为善尽企业社会责任,保障全体员工、顾客及利害关系人之基本人权与相关权益,遵循本国劳动法规及参考国际人权公约,包含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」、「联合国全球盟约」、国际劳工组织三方原则宣言」与「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」 等国际规范,制定本公司人权承诺与政策,杜绝任何侵害或违反人权之行为,据此充分保障员工之合法权益,加强员工与合作伙伴的人权意识, 以促进社会正向发展。

 

依据本公司的营运特性,订定以下的人权相关政策及具体管理方案:

人权政策 具体方案
禁用童工 为保护未成年人之身心健康,本公司禁止雇用未满 16 岁之人士从事工作。相关人员于招募甄选之筛选履历表等初步阶段,便须依据履历、毕业年度等相关讯息,进行年龄之辨识,筛选应征者。
禁止强迫劳动 尊重劳工自由,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。劳工的工时是由劳资双方协商之约定为原则,公司依法令与营运状况,安排出勤时段、排班、排休与休息时间;若法令有变动则依法变更。因工作实际需要,经工会同意方得将正常工作时间延长之,其延长之工作时间依劳基法规定之,提供加班费或补休之申请。
协助员工维持身心健康与工作生活平衡 公司致力打造一个健康乐活的职场环境,除了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外,定期办理健康检查、举办家庭日活动,提供社团经费补助与休闲娱乐设施,并聘请医生临厂为同仁提供健康咨询服务,执行各项积极性预防的服务,期许每一位同仁乐在工作、无后顾之忧。
反歧视 为确保人员的工作机会平等,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行为,不论雇用、薪资、训练、晋升、资源分配等各方面,不因国籍、种族、性别、宗教、政治、或社会出身、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。公司秉持以能力及贡献为衡量指标,确保所有员工的权利及机会均等。